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情况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已成为世界上增长最快、最有利可图的犯罪之一,年利润仅次于毒品和军火贩卖业,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数量惊人,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心、关注的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开始蔓延,范围从内地贫困山区发展扩大到全国。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由农村向城镇蔓延,拐卖妇女被强迫从事色情服务现象增多,跨国、跨境拐卖妇女犯罪呈现发展趋势。被拐卖的对象绝大多数是农村妇女和儿童,被卖往地点主要是在农村。被拐卖妇女多数迫为人妻,被拐的儿童多数是被家中无生育男孩的家庭非法收养。拐卖妇女犯罪人员所采取的手段主要是以找工作、旅游、介绍婚姻为名诱骗妇女,贩卖谋利。拐卖儿童犯罪主要是采取诱骗、偷盗、抢劫等手段,进行跨省贩卖。
多年来,公安部和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始终把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斗争作为公安工作的重点,在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1991年至2005年,公安部在全国重点地区先后组织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打拐”专项行动,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根据拐卖犯罪已呈现国际犯罪的特点,公安部还多次参加了打击拐卖人口问题的相关国际会议,并积极加强与越南、泰国、缅甸、马来西亚等国家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领域的执法合作。目前,公安部已与41个国家的警务部门签定了72个警务合作协议,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确定为合作的重要领域。2005年7至8月,公安部与越南公安部合作,在边境地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打击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成功地解救了一批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依法严惩了一批跨国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
我国公安机关在加强打击的同时,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行为”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反对拐卖的氛围。如:设计、研发了“反对拐卖的标识”和社会公益广告,在全国进行广泛宣传;在重点地区和劳务市场开展法制咨询和大型宣传活动;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对学校中即将毕业的女学生和寻找工作的妇女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努力减少高危人群的被拐风险。公安民警在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时,还以深厚的感情和最大关爱救助这些受害人,在云南省昆明市、江苏省徐州市和四川省的成都市建立的3个“被解救妇女儿童中转中心”,已帮助2000余名被拐卖妇女恢复身心健康,安全返回原籍。
寻找女儿 拐卖